贺州市 关于明确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职业病鉴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明确贺州市医学会为贺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由贺州市医学会具体承担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受理当事人申请;

 

二、组织当事人或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三、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建立并管理职业病诊断鉴定档案;

 

五、报告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信息;

 

六、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工作。

 

贺州市医学会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25-1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74-5298778。

 

特此通告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发布: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