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教育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部署要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拓宽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渠道,决定举办202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意义

 

推动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全面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影响力,搭建技能人才技能交流平台,展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进一步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崇尚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提升技能,加快造就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素养劳动者队伍,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竞赛组织

 

本届竞赛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主办,并设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比赛活动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竞赛时间

 

2024年4~9月。

 

四、参赛形式与要求

 

本次竞赛由各区(县、市)、市直部门、市级行业协会、中央及省驻甬单位组队参赛,每个代表队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人。参赛要求见每项竞赛具体通知。

 

五、竞赛项目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能人才培养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园林绿化、公交驾驶技能、城市管理网格、快递员收派/快件分拣、危化应急处置、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训练、智能楼宇管理、增材制造、数控铣、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模具工、互联网营销等15个项目竞赛。

 

六、竞赛标准

 

需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竞赛项目,命题按照相关职业(工种)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无国家职业标准的项目,由竞赛组委会确定其他方式进行命题。

 

七、表彰奖励

 

1.获得各项目第一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宁波市“技能之星”荣誉,颁发奖牌,并推荐申报宁波市“首席工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推荐申报“技术能手”);每项比赛获二、三名的选手,推荐申报宁波市“技术能手”;每项比赛35周岁以下的首位获奖选手,授予“宁波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每项比赛首位获奖女选手且符合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条件的,授予“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对竞赛符合要求的选手按照《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号)核发技能等级证书。

 

3.此次竞赛不给予承办经费补助和获奖选手奖励。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竞赛活动有声有色,把此次技能竞赛作为选拔、培养、激励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

 

(二)提升竞赛质量。认真制定竞赛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广泛发动选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营造规范有序的竞赛环境,切实提高竞赛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我市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中的举措,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3.各地选拔赛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总工会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附件2附件3.doc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