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定点零售药店评估通告的补充通知


各申报单位: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的通告》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规则序号8“符合统筹区规划”的定量评估分值由原来的30分调整为40分,相应对定量评估方法作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规则(统筹区规划).xlsx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