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市本级(含三区)“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

 

一、招募人数

 

综合文员岗位5名。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以上1、2、3条,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七)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将《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电子版和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有《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ggsbjbgs@163.com。邮件主题名格式为“名字+见习人员招募”。

 

(三)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

咨询电话:0775-4202881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 600元/月,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1. 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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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