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

漳医保规〔2024〕5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举报奖励发放流程,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对《实施办法》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并制定了《漳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确保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到位,我市发放“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反馈。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2. 附件2.漳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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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