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温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2024年)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各功能区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职能机构,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经征求工程建设等小组成员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意见,现将《温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予以公布,请你们参照执行。

 

温州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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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温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docx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