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2年)


各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做如下调整:

 

1、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范围仅限于购房人本人及配偶。

 

2、取消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是取消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二是取消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3、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4、优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购房人在购房时未使用(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持付款票据及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款总额。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7日


来源: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