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关于发放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深圳考生(见附件1)。

 

二、发放方式

 

提供网上申领(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现场申领两种方式,证书持有人可任选其一。

 

(一)网上申领

 

证书持有人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wgk/tzgg/content/post_6909831.html)申请证书邮递(费用到付)即可,无需前往现场申领。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证书持有人请联系邮政部门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二)现场申领

 

1.申领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3日9:00—12:00、14:00—17:45(工作日)。逾期未申领的证书将转入后台归档,证书持有人如需申领,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申请证书邮递。

 

2.申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三、其他事项

 

(一)证书持有人申领证书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此项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咨询电话:0755-882279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公众服务互动系统邮递申请操作指南.doc
  2.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xls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