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师五家渠市开展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镇),师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财非税〔2016〕28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师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结合师市实际,决定对上年度师市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第六师辖区所属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兵团驻第六师所属单位、团场机关及辖区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认定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此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网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jbt.gov.cn/,具体申报流程请参阅《第六师五家渠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可加入六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微信群,自行下载。

 

四、认定标准: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五、认定结果:

 

用人单位按比例联网认证申报后系统出示认定结果,根据认定后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申报认证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新林 俞娟

联系电话:0994 - 5815152

 

微信群:

 

六师残联公众号:

 

第六师五家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5日


来源: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