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2024年)

运市住金字〔2024〕3号


各部室、管理部:

 

根据全省住建工作会议要求,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经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同意,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现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具体如下: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及频次

 

租房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每个家庭每年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

 

租房提取频次由按年、按季调整为按年、按季、按月或按需提取。

 

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浮30%

 

二、放宽提取还贷政策

 

在现行“先提后贷、按月冲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政策基础上,增加“在正常缴存、还贷情况下,使用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冲还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四、优化贷款次数认定

 

原发放的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多次贷款视作一次贷款。

 

五、优化职工贷款年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原来的退休后延5年,调整为统一延长至65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


来源: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