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 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实地评估工作的通知(2024年3月)
各零售药店:
为服务师市参保群众,经过前期药店申请、资料初核等程序,现就开展2024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地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8日。
二、评估范围:初核未通过,整改三个月后申请的零售药店。
三、评估工作组:由师市医疗保障局、师市医保中心、市场监管局人员组成,邀请各相关团镇社保所负责同志参加。
四、评估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医保规〔2023〕2号)。
师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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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