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沈阳市第三届“舒心传技”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和实施保障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人才是第一资源,技能人才是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沈阳制造、沈阳创造的重要力量。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结合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以及市委、市政府开展“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打造“舒心就业”民生品牌,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融合发展,实现新旧动能持续转换,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沈阳经济发展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产业工人大军,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我市拟举办第三届“舒心传技”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赛竞赛项目和实施保障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设置,立足沈阳国家级都市圈建设,突出我市产业特点,面向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现代物流、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生物医药、绿色建材新型产业、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领域征集竞赛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计、数控车床、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餐饮、家政服务、装修、电商、时尚、物流等行业,重点突出工匠精神,能够代表产业特色、需要精湛操作技能的一线岗位工种。

 

二、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日—27日。

 

三、资质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具有承办赛项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竞赛政策、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具备组织相关赛项所需的竞赛场所、设备设施等物质保障条件,有充足且结构合理的技术支持、竞赛组织、赛务服务、安全保障等专业人员,能够对大赛提供支持服务和开展多渠道宣传等工作。

 

(四)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在职人员,且在申报赛项生产、服务或人才培养评价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过去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相关技术支持人员具有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经历。

 

(五)参与和推动沈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验丰富,坚持公益办赛属性,具有办赛经费补偿能力和经费支持计划。

 

四、征集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方式确定。

 

(二)按照职业分类,每单位申报同一小类职业领域赛项不超过5个,跨职业领域申报赛项总量不超过10个。

 

(三)申报单位原则上需参照《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质量标准(试行)》(附件1),自我评估场地、设备设施以及技术能力,按要求填写《沈阳市第三届“舒心传技”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于3月27日前将申报表的纸质文件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反馈至市人社局。

 

(四)大赛组委会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择优确定实施保障单位,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征集结果、公布赛项实施方案,签署有关协议后全面启动大赛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将通知发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动员和支持更多有条件、有优势的单位参与征集、承办和协办大赛,为大赛选送优秀选手创造条件。

 

(二)申报单位应充分调研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技术平台,以及我市相应赛项的技术特征和发展方向,在制定大赛实施方案中充分体现下一阶段技能人才培养技术路线。

 

(三)申报单位需同时拟定和报送大赛实施方案,包括大赛组织实施,基层单位选拔的技术支持,新闻宣传方案,以及生活和安全保障,并提交竞赛经费预算和经费支持方案。

 

(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请报送至联系人。

 

联系人:事业单位培训教育处 王本华

电话:024—22539048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人才大厦1101室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下载:

  1. 1.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质量标准(试行).docx
  2. 2.沈阳市第三届“舒心传技”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项目申报表.docx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