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自治州 关于开展2023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3〕1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3年8月

 

二、申报对象

 

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除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现职先行申报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二)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云南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7号)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三)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71号)文件执行。

 

(四)晋升副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材料按省档案局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云南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评审,大理州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进行评审推荐。

 

(五)同级职称转评申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申报程序

 

(一)州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

 

(三)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属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在州市场监管局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大理市进行推荐。

 

(四)中央和省属驻大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须由中央和省属驻大理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

 

(五)申报县(市)已开展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当地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县(市)未开展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

 

(六)实行申报人员述职制度。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七)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3份)、委托评审函、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3)、《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5,一式5份)。

 

(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聘书(单位聘用文件)、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培训证书、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还需提供近3年中任意一次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能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包括本人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经单位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请在提供评审材料时,一并提供本人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1份(蓝底1寸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小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需于2023年7月21日前报送至州委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州级龙山行政办公区州委办公室318室,联系人:吕军,联系电话:2319931),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县(市)档案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关于大理州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3〕12号)相关规定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三)2023年起,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将不再线下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的发放,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

 

大理州档案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1. 1. 送评审材料一览表.xls
  2. 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x
  3. 3. 大理州2023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docx
  4. 4. 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x
  5. 5.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来源: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