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补贴性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和公布大庆市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2024年)


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依据《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拟定《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庆市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现面向所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补贴性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等级)认定工作,同时,发布《大庆市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请有申报意向的培训机构按认定范围向同级人社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附件:

 

1.黑人社规〔2023〕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2. 庆人社函〔2024〕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庆市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pdf

 

3. 关于发布大庆市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1. 关于发布大庆市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1).pdf
  2. 黑人社规〔2023〕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3.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庆市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庆人社函〔2024〕9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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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