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征程天津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紧围绕 “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着重维护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合法劳动权益,自2024年3月11日起至5月31日前,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要求,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45家用人单位,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本次专项行动对各类用人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是制造业、医疗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一是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集体合同中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的情况;三是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作业和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情况;四是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特别是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工作时间的情况;五是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女职工产假待遇的情况;六是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录用女性劳动者过程中含有性别歧视的情况;七是女职工与男职工劳动报酬、享受福利待遇的平等情况;八是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情况;九是其他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二、检查目标和方式

 

(一)检查目标。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维权意识。

 

(二)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并查阅材料、面对面交流询问、制作笔录等方式,对各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平台。

 

三、检查对象及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要求,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分组,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专项检查是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践行动,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群众、支持妇女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宣传。结合执法工作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实际出发,推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维权意识。

 

(三)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要统一着装,携带执法证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聚焦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

 

(四)做好各项保障。在开展专项检查时,要牢记安全无小事,提前做好车辆检查、保养工作,注意安全驾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检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认真做好总结。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将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同时,做好统计各类检查数据汇总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名单

 

市人社执法总队

2024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1. 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名单.xlsx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