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乌劳〔2010〕72号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发布我区200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帐利率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43号)、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09年乌鲁木齐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证明》,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748元/人(2146元/月.人)。

 

二、2009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299元/人(858元/月.人)。

 

三、2009年乌鲁木齐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881元/人(2657元/月.人)。

 

请你局尽快按照2009年度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认真做好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特此通知。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