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政策补贴范围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涉及职业资格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431号)文件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12月2日)规定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13项, 平顶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业务从2022年1月1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13项:焊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安全保护服务人员(保安员、民航安全检查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消防员、森林消防员、应急救援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民航乘务员、机场运行指挥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员(轨道列车司机)、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营性客运驾驶员、经营性货运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家畜繁殖员。详见附件。

 

附件:

 

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日


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