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自治州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凉人社发〔2023〕25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纵深推进“技能四川行动”等重大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化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现结合全州人社系统补贴性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整改工作,就进一步做好我州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总体培训任务。2023年全州计划培训3.5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不少于2.5万人,且搬迁群众不低于1万人。具体培训任务分解和工种计划详见附件1。

 

重点就业群体培训。各县(市)人社部门要结合务工就业人员技能培训需求,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用工需求,结合东西部协作、传统劳务输出地企业用工需求等,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种计划与培训后就业精准对接,引导培训机构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推动培训供需更加匹配,全力打造培训、输出、就业服务闭环,切实提升培训质效,促进劳动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升。

 

二、聚焦重点环节

 

(一)精准确定培训对象。各县(市)人社部门要把培训对象的精准确定作为提高培训质效的前提,重点聚焦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以下简称“两后生”)、易地扶贫搬迁、水电移民、自发搬迁群众(简称“搬迁群众”)以及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充分做好摸底调查与统计,并建立台账,分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一是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要会同同级教体、乡村振兴、民政、公安、残联、妇联等部门,认真核对参训对象名单,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也不得以就业状态限制重点就业群体参加免费培训。二是要对照台账,将拟参训人员名单提供给培训机构,切实改变过去招投标“一招了之”、中标培训机构“东搜西罗”招学员的问题。三是要明确参训条件,凡参加等级类培训人员须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低于此条件的可参加专项培训。

 

(二)严格选择培训机构。各县(市)人社部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实际,依法依规选择培训能力优良的培训机构。一是加强招标监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财经要求,规范选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全过程从严监管,杜绝买标卖标、套取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违规违法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即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州政府补贴性培训,确保招标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二是严审培训资质。要严格检查核实培训机构相关资质条件,未经州人社局备案公布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全州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明确任教资格。为确保培训机构教学能力和水平,其任课教师须为全州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入库人员,未入库教师不得参与教学。

 

(三)全面监管培训过程。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全面监管属地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一是开班前,要严格审核任教老师资质和办学场地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场地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二是定期派员实地监管教学,确保每期培训班监管不少于3次。三是将州人社局汇编的通识读本纳入培训内容,确保广大学员在提升职业技能的同时,掌握城市务工生活基本常识,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健康文明新生活习惯养成。(培训过程管理补充要求或释义详见附件2)

 

(四)规范培训质效评价。各县(市)人社部门要督促各培训机构,按照技能考核评价“两手册一汇编”文件要求,规范考场设置,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质效考核评价。一是各培训班开展考核评价时,人社部门要派工作人员实地监督检查,确保考核评价过程严肃、真实、规范。二是指导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学员素质能力和学习情况,准确申报考核评价类别,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报名人数缴纳鉴定费用。可根据学员实际情况降级参加考核评价。三是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加强对我州职业技能考核评价队伍的管理,严把考核评价质量关,规范建立督导员考评员库,未入库人员或未在州人社局备案的考核评价机构不得参与全州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工作。

 

三、压实责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人社局要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人社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 ”责任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会商,确保精准、高效、优质完成年度各项培训任务。

 

(二)加强资金监管。根据全省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整改要求,州人社局邀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州各类培训工种开展了成本测算,并结合我州送培训、送鉴定下乡实际,重新调整了全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详见附件3)。各县(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要全面加强资金监管,按照最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和培训实效评估结果审核拨付培训资金。为支持我州考核评价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援企纾困,化解困难和矛盾,在省厅下达最新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之前,州鉴定指导中心暂不收取各考核评价机构25元/人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费用。

 

相关补贴发放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人社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培训任务:5月中旬确定培训对象;6月底前确定培训机构;9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70%以上,10月底全面完成全年培训任务;11月底完成全年资金的拨付(包括结余资金回收);12月中旬完成培训任务和结果统计及对培训学校(机构)和教师的考核评价工作。州局将定期调度并通报各地培训进度,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马兰花创业培训由州就业局负责调度;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由州人社局农工科负责调度。对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将严格按照目标考核相关要求扣减该县(市)考核分数,并问责人社局和就业局主要责任领导。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未尽事宜按照往年有效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文件要求执行,如无其他政策变动,从下一年度起,州级部门只下发年度培训任务。

 

附件:

1.2023年全州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2.培训过程管理补充要求和释义

3.2023年全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4.往年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文件目录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4.doc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