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将住房公积金单位空账户销户处理的通告


有关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有关规定,将对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等原因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空账户(名单见附件)进行统一销户处理。相关缴存单位可登录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有异议,可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至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19号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起路综合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通告期满,我中心将陆续注销该20家单位的账户。

 

特此通告。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8日

 

附件:20家空账户单位名单


来源: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