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 关于做好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

内民发〔2022〕95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内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今年7月以来,我市面临历史同期最高极端高温、历史同期最少降雨量、历史同期最高电力负荷叠加的严峻局面,高温灾害天气与旱灾并行,对一二三产业影响巨大。同时,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带来的次生灾害,将对城乡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安排部署,为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按照今年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8月25日全省社会救助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口等纳入低保。按照《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内民发〔2022〕75号),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和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落实好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不得额外设置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前置条件。

 

二、加强急难生活救助

 

对受高温干旱、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水平。

 

三、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拨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救助金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

 

四、认真落实调整新的社会救助标准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新调整的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时将调标补发资金补发放到位。

 

五、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全力配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过快而受影响。按照今年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今年9月到明年3月,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现行覆盖低保对象、孤儿等7类群体基础上,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

 

六、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

 

加强与公安、城管、卫健等相关部门衔接协调,在高温等极端天气下,加大对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因地制宜设置临时避暑场所,劝说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食品、饮用水和救助联系卡,做好救助记录。

 

七、发挥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作用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全面应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对部、省平台反馈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根据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精准施策,针对性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或慈善力量帮扶,及时消除风险。要加强与应急管理、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对因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遇困的低收入人口,及时引导其申请相应社会救助。

 

八、主动排查困难群众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区网格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落实划片包干、网格管理的关爱帮扶,实行镇包村、村包户责任制,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灾情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走访摸排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空巢孤寡独居老人、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儿童等困难群体的走访排查、日常巡访、关爱服务和心理疏导,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重点关注救助对象的身体状况、饮食安全、防暑降温等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保障对象需求,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等,以缓解高温天气给困难群体带来的影响。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

 

九、加强民政机构安全运行管理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管理。积极协调能源供应主管部门,保障民政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做好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环境降温保障。加强机构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以及通风、应急发电、空调等设施设备的购置和检查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和疫情防控,严防传染性疾病发生。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减少服务对象高温天气户外活动频次,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为办事群众提供饮用水和防暑应急药品,避免出现高温中暑、热射疾病等。

 

十、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办理程序

 

综合考虑困难群众实际情况,简化救助流程,对能通过经济状况核对获取相关材料的可不再进行入户调查。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合理设定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积极应用“天府救助通”、“天府通办”、核对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无纸化办理、“省内通办”,提高办理效率。

 

十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为受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救助帮扶等。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为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公安干警、城管执法人员、快递小哥、出租车司机等在高温下坚守的劳动者,提供饮品、遮阳伞、清凉药品等防暑降温物资,开展防暑降温知识科普。

 

十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充分发扬民政工作者贴近群众、熟悉群众的优势,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资源统筹,形成救助合力。

 

内江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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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民发(2022)95号 内江市民政局关于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doc

发布: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