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住房公积金 关于调整“商转公、商转组”贷款部分特别限定条件的公告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我市自2023年12月1日启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工作以来,得到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充分理解和关心支持,“商转公、商转组”贷款预约、受理、发放等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当前我市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4年3月14日起取消《昭通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昭公积金管委〔2023〕5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贷款条件”的部分特别限定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办法》第九条第(六)项“申请商转公或商转组贷款对应的住房为缴存人家庭唯一住房(即首套住房)”、第(八)项“申请人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项特别限定条件。

 

二、此前仅因受以上两项特别限定条件限制而未能申请到“商转公”或“商转组”贷款的缴存人,可再次通过“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具体业务可拨打“0870—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前往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大厅咨询。

 

之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据《办法》的规定,根据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办法》设定的其他特别限定条件,广大缴存人可通过“0870—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正规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感谢广大缴存人对我们工作一直以来的理解和关心、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服务好广大缴存人!


来源: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