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95元,比上年增长5.5%


湖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95元,比上年增长5.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8606元,增长4.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43元,增长4.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3705元,增长3.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1元,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585元,增长5.7%。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42缩小为2.35。

 

分区域看,长株潭地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69元,增长4.4%;湘南地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28元,增长5.5%;大湘西地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10元,增长6.3%;洞庭湖地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44元,增长5.4%。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36元,增长9.0%。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462元,比上年增长5.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035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10元,增长6.3%。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