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职称评价制度,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助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青海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相关政策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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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pdf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