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社职称〔2024〕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我省202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商省统计局,现将四川省2023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试卷满分150分),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二、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1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