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年3月修订版)的通知
莆田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3〕8号)及《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莆医保综〔2024〕5号)精神,参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12月修订版)的通知》(闽医保中心文〔2024〕3号),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现印发《莆田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年3月修订版)。
莆田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可通过官网、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查看使用。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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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