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关于征集2024年使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商务局、文旅局、国资委、高新区管委会:

 

为解决我市重点企业人才引进难问题,根据《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2024年使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为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岗位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使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为全市重点产业中“达规纳统”企业、入园企业、农牧业龙头企业等,引进人数不超过40人。

 

二、引进条件

 

(一)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国内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二)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毕业);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海外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三)围绕赤峰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特别紧缺的可放宽到“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国内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不包括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13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13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3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引进的程序按照《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要求执行,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开展测评、面谈比选,考察公示等环节。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开展测评工作由企业自主开展,相关工作结束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资格复审、面谈比选,考察公示等环节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四、管理使用

 

(一)服务期内管理。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工作岗位,引进人员在企业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待遇、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企业负责。服务期内引进人才出现违反企业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影响继续使用情形,用人企业可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留用决定,不再留用的人员,将取消其服务期满选择事业编制的机会。无故辞退引进人才的企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将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二)服务期满管理。服务期满期且考核合格后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一次双向选择,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不再保留选择事业编制机会;选择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征集岗位,落实事业编制工作。

 

五、其他要求

 

有引进人才需求的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填报一个岗位需求,岗位需求应为急需紧缺并难以招聘的岗位。

 

请各地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所属各相关企业,并抓紧组织企业填报急需紧缺岗位需求(附件1),由各旗县区、市直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后,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于3月22日前统一报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无需求,不再单独接受岗位申报。

 

联系人:张诚、刘佳冕、杨凯迪

 

电话:0476-8820169

邮箱:cfsycb@126.com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4年赤峰市使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征集表.xlsx

来源: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