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 关于注销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空账户的公告


有关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有关规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将对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等原因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空账户(名单见附件)进行统一销户处理。相关缴存单位可登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官网或各业务大厅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有异议,可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至各业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通告期满,我中心将陆续注销该127家单位的账户。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空账户单位名单(127家).docx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