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连政规发〔2022〕6号


《连云港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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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连政规发〔2022〕6号+连云港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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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