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定级2023年度9-11月份常态化评定通过人员“吉享卡”“吉健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依据《吉林省人才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吉人社规〔2023〕5号),近期将为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定级2023年度9-11月份常态化评定通过人员发放“吉享卡”和“吉健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定级2023年度9-11月份常态化评定通过的人员。为新评定的A、B、C、D类人才发放“吉享卡”,为新评定的E类人才发放“吉健卡”。

 

二、领取时间

 

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工作日时间)。

 

三、领取地点

 

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四、领取方式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带本人身份证、本单位介绍信及需领取人员名单,到金业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办理领取业务。

 

五、注意事项

 

1.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定级2023年度9-11月份常态化评定通过人员,已持有“吉享卡”且这次晋升认定通过的,发放新晋升认定层次的“吉享卡”,原层次“吉享卡”自行作废。

 

2.各单位要加强“吉享卡”和“吉健卡”使用宣传,持卡人享受的出行、医疗和旅游等服务需按要求提前预约,相关服务指南请登录省人社厅官网查询。

 

3.按照《吉林省人才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规定,年满65岁的C类人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D、E类人才,将终止享受“吉享卡”和“吉健卡”规定的有关服务。

 

联系人:宁云隆 黄圣玉 联系电话:88690702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2日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