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 关于申报2024年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通告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2﹞2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昭通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昭通市辖区内的医疗(康复)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1.经卫生及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2.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条件,在工伤救治、康复和职业病防治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
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4.遵守国家和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5.遵守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
6.申报前已成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7.愿意为工伤职工服务,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的协议管理,并按照工伤联网结算模式结算工伤医疗费。
(二)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1.具备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应具备的所有基本条件;
2.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的相关要求,具备满足开展工伤医疗康复治疗的基础设施、场所、人才、技术等条件;
3.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应建立工伤职工康复档案,规范工伤职工康复治疗和管理;
4.开通工伤联网结算,能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费用。
三、受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医保定点协议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五、受理部门
向昭通市工伤保险中心申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吴开万, 0870-2156702。
联系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25号昭通市社会保险中心603室。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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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