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 关于申报202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现就202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单位)、省直及各市(州)政府驻外办事处以及其他具备承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的单位。

 

二、项目实施期

 

项目实施期为1个自然年度。

 

三、项目内容

 

组织举办国家及全省性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专项活动,开展县外、省外劳务输出及劳务项目对接、重点企业现场研学,建立域内外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培育发展劳务品牌,举办劳务品牌培育研讨、宣传推介活动。

 

四、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具备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活动所需场所和设施条件,室内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米,容纳200人以上,室外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容纳1000人以上;

 

2.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活动参加企业每次不少于30户,提供用工岗位500个以上(含域外用工岗位);

 

3.年度举办线下转移就业活动5场次以上,意向签约500人次以上;

 

4.年度内有组织输出输入农村劳动力 300人以上。

 

(二)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单位)

 

1.年度培育劳务品牌1个以上,每个品牌带动就业创业500人以上;

 

2.品牌在省内外具有良好的知名度,且存在2年以上;

 

3.全省劳务品牌名录以外的新型劳务品牌。

 

(三)省直及各市(州)政府驻外办事处(驻外劳务机构)

 

1.近三年来承担过省及市(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活动;

 

2.与省内3个以上市县建立劳务对接关系;

 

3.年度联系驻地用工企业50家以上,向省内劳务协作单位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

 

4.年度内组织驻地企业参加省内市县劳务对接活动3次以上,参加企业累计不少于20家。

 

五、项目评审

 

申报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17:00止(仅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白山市人社局(市就业服务局):0439-3327067

报送材料地址:白山市就业服务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1049号5楼农村就业科)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来源: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