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来源: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