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关于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至2024年4月30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高新区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更好落实应保尽保工作要求,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保权益,决定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期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缴费金额
380元/年。
三、待遇享受
2024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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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