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关于制定女性全盆底悬吊术等医疗服务试行价格的通知


建湖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41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女性全盆底悬吊术”等医疗服务价格(具体价格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你院需向本局申请核定正式价格,逾期不申报本试行价格自行终止。试行期内若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医院开展医疗服务,须严格按照相关医疗服务规范进行,严禁套用项目收费。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

 

三、试行期间,我市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此项医疗服务的,可参照本试行价格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女性全盆底悬吊术”等医疗服务价格表.pdf

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