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资阳市2024年新开展“中医熏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资医保发〔2024〕2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2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要求,我局按程序完成资阳市2024年新开展“中医熏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定价工作,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为我市范围内有条件开展的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服务价格、说明及医保支付政策,落实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患者和家属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系统维护,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四、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政策衔接,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稳妥推进。试行期间,出现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诉纠纷较多等情况,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应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由原申报公立医疗机构报送价格试行期的执行情况、运行成本等资料,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核评估后正式公布。

 

五、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试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

  1. 资阳市2024年新开展“中医熏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表.pdf

来源: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