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来沈就业创业,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助推有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稳步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荐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介活动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主办。自2012年以来,已开展11批推介活动,共有194家留创企业入选。

 

二、申报时间和条件

 

申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2024年3月11日截止。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社会形象和信誉良好,企业注册

 

时间不超过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注册)。

 

(二)申报人是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本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三)企业表现出较高成长性,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四)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产品(含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五)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能够提升关键技术、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如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可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在通知规定时限内,登陆申报网站 (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评审系统”后,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下载填好的《申报表》。

 

(二)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由其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申报企业将盖章后的《申报表》扫描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整理企业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11日前报送至辽宁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五、支持服务

 

(一)宣传推介。2023年度“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将在国内大型海外人才交流活动期间发布,并向入选企业颁发“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牌匾。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微信平台和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推介和宣传,提高入选企业知名度。

 

(二)优先扶持。入选企业将优先获得专家委员会创业导师一对一业务指导;优先参加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组织的人才项目对接、区域间科技创投交流活动等。

 

(三)公益服务。入选企业将被邀请免费参加全国留学人员回 国创业高级研修班,获得融资、技术、管理等专家培训辅导;免费参加创业导师走进留创园活动,与创业导师面对面交流,解决创业中的实际问题,

 

(四)融资支持。将入选企业信息向社会化投融资机构进行推介发布。入选企业除享受国家层面的支持外,我省也将与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合作,利用项目路演、人才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为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开展风投对接、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全方位扶持。

 

联系人:赵允铎 024-22539012、18540000031

 

许丙涛 024-31401459、19933857587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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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申报佐证材料(样式).docx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