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榆政人社发〔2024〕51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市卫健委委属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全市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并任现职满7年;

 

(2)大专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并任现职满6年;

 

(3)本科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晋升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职称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取得“士”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申报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资格的,其学历要求中专或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

 

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三)外语条件

 

对外语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职称外语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

 

(四)计算机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

 

(五)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从2019年开始,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未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中级资格的人员提供论文2篇,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要求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在乡镇工作的人员论文未发表的,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上;申报初级资格者论文不做要求,但需提供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专业性调查分析报告1份。申报中初级职称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总结材料要详实,能充分反映本人业务工作内容、项目、业绩和成果,所在单位须加盖公章,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评审政策倾斜

 

1.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2.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3.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4.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5.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八)其他条件

 

申报中级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区、部门的推荐文件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各1份。汇总表要严格按照备注说明逐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报送 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县市区申报人员提供县市区职改部门出具的空岗证明,市直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册》;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五)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需用A4纸打印,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1份,需用A3纸打印;

 

(七)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职务聘书、身份证、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奖励证书;

 

(八)提交能够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著作;

 

(九)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收取申报人员电子版照片,格式为:蓝色背景、JPG格式2寸照片、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100K,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例如:张伟&612701197010101010。

 

三、申报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榆政人发 [2008]204号)文件精神,严格职称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二)各级各部门在职称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政策、办事,必须坚持岗位公开、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议的原则,坚决禁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三)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按当年职改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申报职称,严禁超岗或占其它单位岗位评审职称。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在开展材料报送前,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本单位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公开评审条件。做好职称文件的传达学习工作。

 

(二)申报人提出晋升申请,出具各种证件(原件)及能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推荐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报者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及较详细的工作实绩等。要做到“职称政策、考评推荐办法、岗位情况、申报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签字逐级上报,公示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被评审对象的岗位职数、学历、资历业绩等。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三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对于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单位要停止该单位两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其它要求

 

(一)上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表》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材料袋底部和两侧粘贴打印有县市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专业的字条。

 

(二)申报材料中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同时的,报送原件要另行装袋,凡复印件,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市直单位需要经主管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经市职改办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

 

(三)上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余材料复印件要严格按:身份证、入职文件(有专业年限要求的提供)、空岗证明、学历学位证(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明、公示证明、参评人员承诺书、业绩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查询网址、截图)、个人总结等顺序整理成册。

 

(四)申报中级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以正式文件报送,凡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五)有关任职年限、专业工龄等计算时间,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

 

表格下载:所有表格均可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六、报送时间

 

市直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县市区申报: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市职改办对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签署意见后送市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务必于2024年3月11日至22日前报市职改办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在规定报送时间内,请提前与市职改办进行预约。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1.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来源: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