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及组建评估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规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组建市级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

 

(一)成员组成

 

主 任委员:阮剑鸿 市医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傅其海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军城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吕战军 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

杨冠培 市残联副理事长

 

委 员: 徐荔荔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处长

於玲玲 市卫健委老龄健康处处长

卢金奇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处处长

韩军海 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尚美华 市残联康复部副主任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政策,协助制定和完善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办法;

 

2.指导监督全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

 

3.组建市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组织长护险失能评估争议问题处理;

 

4.领导市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相关工作。

 

(二)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卢金奇任办公室主任,韩军海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如下:

 

1.完善市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指导各县(区)建立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

 

2.负责市本级辖区内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争议问题的具体处理工作;

 

3.制定和完善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培训教材;

 

4.定期组织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召开工作会议;

 

5.完成市长护险评估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级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

 

根据工作职责,评估专家库成员分为核心评估专家和评估专家二类。

 

(一)核心评估专家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2.参与全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政策的宣传工作;

 

3.参与全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的抽查复评工作,负责市本级辖区内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争议复评和稽核评估;

 

4.协助市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及办公室完善失能等级评估流程、制定培训教材、开展业务培训;

 

5.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评估专家工作职责

 

1.根据市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安排,负责上门开展市本级辖区内失能等级初次评估、状态变更评估、定期复评;

 

2.按评估标准规范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如实填写现场评估记录;

 

3.参与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政策的宣传工作;

 

4.按时参加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评估业务能力水平;

 

5.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聘任期限及要求

 

专家库成员自名单公布之日起生效,聘期2年。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调整补充专家库成员的,由市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及办公室研究确定。

 

专家库成员应为全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提供方向性、专业性、综合性的咨询指导和决策支撑,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专家库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其参加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提供支持。

 

三、其他事项

 

各县(区)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及办公室、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参照组建,具体负责辖区内失能等级评估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请各县(区)医保局在2024年2月23日前将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报市医保局。

 

附件:

1.市级核心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

2.市本级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舟山市民政局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1:市级核心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

 

附件2:市本级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


来源: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