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等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保医保〔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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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医保〔2022〕20号关于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等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pdf
- 保发改收费〔2017〕540号.doc
- 定保山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xls
- 附件2: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单.docx
- 保山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docx
来源: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