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 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开始申领啦!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继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助力企业减负纾困、稳岗扩岗。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适用范围和条件、补助标准、申领期限、申领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以下四类人员,按规定与该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不包括函授、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等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

 

2.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人员在2021和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判定,且2023年之前在浙江没有用人单位为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满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效登记失业后,连续失业直至本次就业(劳动合同开始日期)且开始日期在16-24岁之间。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有效登记失业后,连续失业直至本次就业(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在半年以上判定。

 

请注意!

 

①企业为上述四类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缴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限需1年以上,且开始时间需在2023年;

 

②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吸纳人员不得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

 

③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④已经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三、申领时间

 

2024年2月21日——3月31日。

 

四、申领办法

 

1、申请。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4)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

 

(5)网上“办事指南”中其他所述申报材料。

 

2、审核。区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拨付补贴资金。

 

湖州市经办机构联系表

 



相关业务链接:

  1. 浙里办APP下载·浙江政务服务

来源: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