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春节期间,住房公积金单位托收扣款和个人委托提取日期有调整!(2024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为春节假期,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委托收款扣款日期、还贷委托提取扣款日期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查收!

 

➧ 原定2月10日发起委托收款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8日扣款;原定2月15日发起委托收款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18日扣款。

 

➧ 扣款结算日为2月10日、2月15日的单位,请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当天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 原定2月18日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20日提取,并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还贷银行卡。

 

➧ 请在此期间需还贷款的缴存人确保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以免造成逾期。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