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春节放假和调整部分批量业务时间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月10日至2月17日春节放假调休,共8天,2月1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平台查询功能正常运行。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暂停办理。

 

本月公积金批量业务时间进行以下调整:

 

1、商贷按月提取资金支付时间由2月10日调整至2月9日;

 

2、灵活就业人员批扣由2月15日调整至2月18日,请签约批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时间要求确保签约卡内资金充足;

 

3、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由2月18日上午调整至2月18日下午。

 

4、其他业务按照约定时间开展。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6日


来源: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