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 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湖北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客观 科学公正地评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 新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17〕60号),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 称为高级记者(正高)、高级编辑(正高)、主任记者(副高)、 主任编辑(副高);中级职务名称为记者、编辑;初级职务名称 为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各级新闻单位的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人 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 分则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

 

(二)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 德。

 

(三)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 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5年内年度 考核一次以上优秀。

 

(四) 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 政策规定,测试专业、级别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

 

(五) 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任记者(主 任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5年以上。

 

(二)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1、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记者(编辑)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年以上,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记者(编辑)5年 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 年以上,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记者(编辑)5年以 上。

 

(三) 记者、编辑

 

申报记者、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当年内经考核认定;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经考核认定;

 

3、 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 年以上,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3年以上;

 

4、 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 年以上,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并被聘任助理记者(助理编 辑)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 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1、 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认定;

 

2、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 认定。

 

第六条 能力业绩条件

 

(一) 专业理论知识

 

1、 申报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 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在新闻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 有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了解与掌握国内外新闻 事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提出新闻改革的方向性问题或重大理论、 业务研究课题,得到新闻界的认可,取得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 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

 

2、 申报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 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了 解和掌握新闻事业发展动态,对新闻改革或重大理论、业务研究 课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研究水平,取得较 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3、 申报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系统掌握 新闻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参与新闻改 革或重大理论、业务研究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一 定的专业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4、 申报新闻专业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 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参与本专业相关的学 术研究活动,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二) 专业实践运用

 

1、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很强 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够提出一个时期的宣传报 道思想,制定出高水平的报道计划,评估报道效果,总结经验教 训,能够发现和解决专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经 济效益;

 

2、 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强 的专业工作能力和较为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制定并落实 一个方面的宣传报道计划,为做好专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3、 申报记者、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独立的专业工 作能力,能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本专业计划要求的专业工作任务, 取得突出的成绩;

 

4、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能在上一 职级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完成本职专业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工作业绩条件

 

1、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1-5中的2条;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7 中的2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1项,或中国广播影视大 奖1项,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2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 1项,或湖北新闻奖二等奖3项,或全国新闻行业专业委员会一 等奖3项(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的一等奖、全 国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晩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市报新闻一等 奖、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等);

 

(2)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3) 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 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4) 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引起强烈反响(得到省及以上领 导批示,收到群众大量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重要问题 的解决);

 

(5) 在新闻改革中,取得重要成果,创造出新的经验,在省 内外引起反响;

 

(6) 任现职以来,采写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中,有 5个或以上在县级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 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 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

 

(7) 作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国专业 培训课程录制或被国家部委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 广。

 

2、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1-5中的2条;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7 中的2条:

 

(1) 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1项,或湖 北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湖北新闻三等奖2项,或全国新闻行业 专业委员会一等奖2项(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 的一等奖、全国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晩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 市报新闻一等奖、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等);

 

(2) 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3) 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获得市州级党委、市州级政府 或省厅局级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4) 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市及 以上领导批示,收到群众较多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问 题的解决);

 

(5) 在新闻改革中取得新成果、新经验,在省内新闻界有影响;

 

(6) 任现职以来,采写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中,有 3个或以上在县级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 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 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

 

(7) 作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省专业 培训课程录制或被省厅级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3、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5中 的2条;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6中的2 条:

 

(1) 任现职以来,获得湖北新闻奖三等奖1项,或市州级新 闻奖一等奖2项,或市州级新闻奖二等奖3项;

 

(2) 获得市州级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3)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并获得市州级奖励或授予荣誉 称号;

 

(4)新闻报道或内参在市州内产生社会影响(得到市州级领 导批示,收到群众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问题的解决);

 

(5)在新闻采访、写作和录制等新闻实践或新闻改革、通联 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或本单位领导的表扬或组织学习推广;

 

(6)任现职以来,采写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中,有 1个或以上在县级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 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 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

 

4、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基本掌握采访、 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能在上一 职级人员指导下,完成新闻稿件、节目的采写编排任务。

 

(四)学术科研能力

 

1、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 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 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4 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 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 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 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 可合并计算);

 

2、 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 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 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3 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 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 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 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 可合并计算);

 

3、 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 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 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发 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 须撰写规范的融媒体建设发展方案、可行性专业调研报告等不少 于2篇。

 

第七条 破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 著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逐级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评审,中初级不实行破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记者、髙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 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中国新闻奖 二等奖2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3项。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 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1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1项, 或湖北新闻奖二等奖3项,或全国新闻行业专业委员会一等奖3 项(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的一等奖、全国党报新 闻一等奖、全国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市报新闻一等奖、中国 地市报新闻一等奖);

 

2、 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中央领导批 示,收到群众大量来信,多家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

 

3、 在新闻改革中,取得开拓性成果,在国内新闻界产生重大 影响;

 

4、 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 闻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 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5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 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 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省 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3篇以上(发 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

 

5、 获得长江韬奋奖,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或湖北省优秀 新闻工作者称号。

 

(二)破格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国新闻奖1项,或湖北新闻奖一等奖2项。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任现职以来,获得湖北新闻奖二 等奖1项,或湖北新闻三等奖2项,或全国新闻行业专业委员会 一等奖2项(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评出的一等奖、全 国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晚报新闻一等奖、全国都市报新闻一等 奖、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

 

2、 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得到省领导批示, 收到群众大量来信,多种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

 

3、 在新闻改革中,取得重要成果,在省内引起较大反响;

 

4、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新闻工作者或相应称号;

 

5、 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 闻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 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4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 计算)。县级融媒体中心申报者,须在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 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 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新闻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发 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条件中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实足年限计算,起始 时间为岗位聘任时间(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任职起始时间为现任职资格的评审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职后取得 的学历或学位,视同达到规定学历或学位,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可累计。

 

第九条 本条件中所述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等,均应 是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所取得。

 

第十条 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地域级别概念的,凡是某级别 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级别。 .

 

第十一条 本条件中“学历资历条件”中的聘任要求主要针对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它单位 申报人员不作聘任要求,对应为取得资格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经过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文 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 认。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经查实在申报评审期间有下列问 题的,可依纪依规撤销其任职资格:

 

(一) 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责任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造成 恶劣影响的。

 

(二) 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 料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受 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 未满的,处分结果应与年度考核相衔接。

 

(四) 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评委会认定为学术造假的,作品 有政治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的,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为 全省新闻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对长期在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时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五条 本条件作为全省新闻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单位标准及量化细化评 分细则。

 

第十六条 本条件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条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北省新 闻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100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 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发布: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