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关于印发《2024年“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眉府办发〔2024〕3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024年“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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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推进“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留下尽可能多的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兴业,保障“1+3”主导产业等企业用工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冲刺一季度、力夺半年红、全年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确保返乡农民工留得下、稳得住、干得好。

 

(一)2024年,实现新增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人数不少于2万人,其中,一季度不少于6500人,上半年不少于12000人。全年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5600万元。

 

(二)全年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其中,一季度不少于33场,上半年不少于60场;全年提供岗位5万个以上,其中,一季度不少于1.5万个,上半年不少于3万个。

 

(三)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其中,一季度不少于1000人次,上半年不少于1500人次;开设订单班不少于30个,其中,一季度不少于10个,上半年不少于15个。

 

(四)培育创建5个以上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培养职业指导师和创业指导师不少于30名,开展职业指导和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50场次;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建设。

 

(五)全市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率达到70%以上,确保每个县(区)有1家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劳务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47个以上,培育村级劳务经纪人600人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动态监测。依托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大数据功能,结合入户走访和信息采集,深入摸排农民工返乡意愿、返乡计划、求职需求、技能等级等情况;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一企一策”和“就业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细分工种、招聘条件,将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化”,相关情况实施“周调度”监测统计。

 

(二)促就业保用工。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入企参观,举办新春大型现场招聘会暨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结合“直播带岗”等网络招聘方式,提供“不断线、不打烊”的招聘服务。对引荐返乡农民工到“1+3”主导产业企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在职员工1000元/人的引荐奖励;对返乡农民工与“1+3”主导产业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个人3000元/人的一次性稳岗补贴。

 

(三)强化技能培训。围绕“1+3”主导产业等企业需求和返乡农民工意愿,开设技能提升培训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返乡农民工留眉就业参加技能鉴定并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2024年,培育创建县级及以上特色劳务品牌5个。

 

(四)延续稳岗政策。对未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按照1%标准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全省统一的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的80%执行。对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加强创业帮扶。鼓励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按每户每年200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1万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六)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劳务专业合作社和村级劳务经纪人,县级国有劳务公司培育率达到100%,乡镇劳务专业合作社和村级劳务经纪人培育率达到70%。推进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建设,打造1个以上返乡农民工 创业示范基地,全年力争创建4个以上省级示范站。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人员持续提供职业指导、生涯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巡诊等公益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延续实施“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专班制度,按照“周采集、月调度、季汇报”的方式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掌握重点园区、企业、新建和在建项目用工缺口及计划,实时共享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园区劳动力信息和岗位信息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实时采集人员变动和返乡情况,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需求台账,加强“点对点”联系服务。

 

(三)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新媒体等渠道,结合公园、广场、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大力宣传返乡农民工留眉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四)严格督导调度。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目标到人、考核到人”的工作要求,逐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作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责任主体,要协调推进相关任务落地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配合做好返乡招引工作。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综合协调、业务督导和调度推进,将相关目标任务纳入人社系统牵头负责的政务目标考核范围。

 

附件:2024年“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来源: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