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关于2023年度全省档案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新闻编辑、卫生(非医院)系列中、初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根据工作实际,现将发放2023年度全省以考代评档案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卫生(非医院)系列中、初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员证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起开始发放,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4楼1406室(朝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身份证原件。
(二)免冠照片两张(即:1寸、2寸各一张)。
(三)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职称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421-2650667。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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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