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自治州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闻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州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州人社部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我州2023年度新闻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须是我州经各级党委编制部门批准,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直接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中央或省直属驻大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州申请评审的,须由中央或省驻大理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申报我州各级已开展的初级职称评审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当地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未开展的初级职称评审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参加相应系列评审。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2023年度全州新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3〕12号)、《大理州特殊人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大人社通〔2016〕18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三)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新闻专业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五)新闻单位中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转评新闻专业相应职称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六)新闻从业人员破格申报职称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新闻出版局《云南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平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6号)《大理州特殊人才晋升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大人社通〔2016〕18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评审。

 

(七)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须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如下:

 

(一)《送审材料一览表》(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

 

(三)空岗说明1份,注明在空岗内推荐或属于基层放宽评聘条件人员。

 

(四)《大理州2023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五)身份证、新闻记者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正反面)、职称聘用手续、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六)履现职期间的新闻类代表作品(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1份。代表作品要求提供申报相应职称资格所规定的篇目数,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品要求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刊图书的封面、目录页)。广播电视新闻从业人员的代表作品,在提供纸质文稿的同时,应提供已播出音视频光碟或播出电视画面截屏。

 

《评审表》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三)至(六)项材料须按罗列顺序装订成册(按简易书籍式样制作),2册;所有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中。不按要求装订(袋)的,取消评审资格。

 

四、申报、审核及公示要求

 

(一)加强申报人员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实行申报人员述职制度。凡是申报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三)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参加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须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审核或直接推荐至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承办部门)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除评审通过的《评审表》外,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二)大理州2023年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9月16日前报送州委宣传部电影和新闻出版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段桂华,联系电话:0872—2313078)

 

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

2023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1. 1.大理州2023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docx
  2. 2.大理州xxx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目录.doc
  3.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x
  4. 4.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x
  5.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来源: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