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 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强制性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的通知

临房金管〔2014〕23号


各科室、各管理部: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4〕394号)中“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的相关要求,经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2日会议决定:

 

自即时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强制购买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改由借款人自由选择办理投保。

 

请各科室、各管理部接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办理。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日


来源: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1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