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 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为做好跨省外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补助标准。对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从2022年度开始,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二、申请支付程序。符合条件的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向户籍地县级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外出务工奖补,填报《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县级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季度汇总《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附件2),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提供本级乡村振兴部门,由乡村振兴部门按季度将补助资金支付到申请人银行卡,并在补贴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3)反馈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附件:

1.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

2.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

3.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表格.docx

来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