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2〕2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信息,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178元。

 

今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到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应以34178元为准。

 

二Ο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