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44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业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在我市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注册资本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其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确保机构依据《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依法诚信经营,从本年度起,凡从事或涉及网络招聘服务的机构,一并报告机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和网络招聘投诉、举报制度落实情况。

 

三、报告方式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要求填报《2023年度巴中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附件1),连同相关书面材料,在3月20日前报送至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报告公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2023年度巴中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表》(附件2),在3月底前通过机关门户网站或地方政府网站依法进行公示,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年度报告公示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各县(区)要提高认识、担当履责,切实做好年度报告的政策解释、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注意保护商业秘密信息,维护机构合法权益。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要做好2023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有效衔接,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管理+服务”的有效沟通模式,以开展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工作为契机,全面掌握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状况。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主动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劳动监察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依法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1.2023年度巴中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doc
  2. 2.2023年度巴中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表.doc
  3. 3.巴中市及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doc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0